第三十一号
(2021年4月2日晋中市太谷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韩够萍同志为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闫峰同志为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太谷分局局长。
张超同志为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决定免去:
孙志远同志的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太谷分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晋中市太谷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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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号
(2021年4月2日晋中市太谷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韩够萍同志为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闫峰同志为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太谷分局局长。
张超同志为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决定免去:
孙志远同志的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太谷分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晋中市太谷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