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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太谷区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三十一号

(2021年4月2日晋中市太谷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韩够萍同志为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闫峰同志为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太谷分局局长。

张超同志为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决定免去:

孙志远同志的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太谷分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晋中市太谷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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