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晋中市太谷区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王毅辞去晋中市 太谷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的请求。
现予公告
晋中市太谷区人大常委会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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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晋中市太谷区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王毅辞去晋中市 太谷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的请求。
现予公告
晋中市太谷区人大常委会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