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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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晋中市太谷区志愿服务联合会暨 指导2021年新冠肺炎“联防联控”志愿者 开展文明服务的通知

2022-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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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各志愿服务组织及志愿者: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仍然严峻,为更好地组织全区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科学有序投入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文明办、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整合全区志愿服务队伍等组建志愿服务联合会,纳入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总队管理,指导2021年新冠肺炎联防联控志愿者开展文明服务,并成立临时党、团组织,统筹全区志愿服务力量,配合区委、区政府投入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在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成立2021年新冠肺炎“联防联控”志愿者调度中心,由区志愿者协会负责接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调度指挥,实现疫情防控志愿服务互联互通、文明服务、规范运行。

志愿服务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我区发生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纷纷就地就近投入志愿服务工作,进一步彰显“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精神,“志愿红”成为助力抗疫、共克时艰的重要力量。

为规范志愿者行为、开展文明志愿服务,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共同发出倡议如下:

一、各志愿者协会、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各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所招募的志愿者,均应遵照国务院颁布的《志愿服务条例》开展志愿服务,志愿者应服从所在组织的管理和纪律,遵守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防控措施和规定,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志愿服务。

二、各招募志愿者组织要严格志愿者招募、退出程序,做好信息登记备案,履行岗前培训义务、岗中管理责任、岗后安置疏散。各志愿者组织单位、部门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好政治关、思想关、管理关,动态管理志愿者。各志愿者组织应根据各社区、小区需求,兼顾志愿服务对象实际需要,充分考虑志愿者工作技能和业务能力,组织和开展志愿服务项目。

三、志愿者应在做好个人防护基础上,文明开展服务,自觉规范行为,文明用语,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做到不泄漏服务中获得的个人信息和工作信息,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四、志愿服务应态度端正、热情耐心、不焦不燥,不得侵害志愿服务对象个人隐私,不与服务对象争吵、不发生肢体冲突,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不得以志愿服务名义进行营利性活动,不得谋取个人私利。

五、注册志愿者、专业志愿者应发挥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等优势,主动发挥“传、帮、带”作用,采取“一带一”或“一帮多”形式,示范引领社会志愿者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六、志愿服务是自愿、无偿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公益服务,贵在坚持,成在常态。让我们进一步评树社会公德、践行职业道德、传承家庭美德、礼赞个人品德,争当文明家庭、争做最美太谷人、争创文明单位,涓流汇海、聚沙成塔,用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打通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歼灭战凝聚强大正能量。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志愿者朋友们,在第59个学雷锋纪念日到来之际,让我们继续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不忘初心、继续前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传递社会正能量,伸出我们温暖的手,奉献我们的爱心,为他人送去关怀,为社会增添绚丽,为打赢新冠肺炎阻击战、助力高质量发展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我们的智慧和力量!

 

晋中市太谷区                   晋中市太谷区

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22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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